西藏自然保护区建立自然保护区成为近三十年来西藏环境保护的一大主题。
经过民三十年的努力,西藏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70年代起,西藏加大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资金投入,并在珍惜动物栖息,繁衍,生长地划定禁猎禁采区,进入80年代开始进行自然保护区的区划工作。1985—1988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批准建立黑脱,察隅,波密岗乡,林芝巴结,聂拉木樟木沟,吉隆木沟,吉隆江村,珠穆朗玛峰等7个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其中墨脱自然保护区和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1年,西藏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1993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又批准建立了6个以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及其生态环境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包括羌族野耗牛,藏野驴,藏羚羊保护区,芒康滇金丝猴保护区,申扎黑颈鹤保护区,林芝东久红斑羚保护区,类乌齐毛岭马鹿保护区等,保护区内全面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现在,西藏自治区共建立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13个,面积32。58万平方千米,占全区面积的26。5%,占中国总面积的一半,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全国平方水平27。2%,其中羌塘国有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现为24万多平方千米,拟扩大到36。7万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陆地保护区《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总体规划》业已于2000年4月通过专家评审。这标志着雅鲁藏布大峡谷即将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拟议中的雅鲁藏布大峡谷自然保护区,总面积9600平方千米,人口1。49万。
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共分为三个类别,九种类型:自然生态系统类,内分森林,草原和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及水域,海洋和海岸五种类型;野生生物类,内分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两种类型,自然遗迹类,内分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两种类型。
西藏现有的拟设的自然保护区,包含了上述三个类别九种类型中的多数内容。目前,列和主国家级珍稀动植物保护类共计164种,自治区重点保护物种16种;有40多种受到重点保护的动植物是青藏高原和喜马拉雅山区所独有的。自然保护区作为宣传教育的基地,通过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自然保护科普知识的宣传,使各族公民的自然保护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